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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剧台小说网>灵异小说>岛:第38号王权法令[无限]>第19章(1/5)

第19章(1/5)

    解昭的视线转回身后,那棵柳树留下的巨坑,微微蹙眉,沉声道:“不急,还没完。”

    迟衍一愣,回身看他:“还有什么?”

    “‘我将在此地长眠,接受我应得的惩罚’,还有那句‘在枯死的柳树下,以肉体凡胎重新结誓’。”解昭,“奥菲斯为什么那么反复强调这棵树?这里一定还有什么东西。”

    他蹲下身,伸手去扒洞内的细土,溪水边的泥土湿软绵密,很容易就被徒手扒拉开。

    忽然,他插入泥土的手僵住了,脸上表情也随之凝结。

    迟衍附下身,顺着解昭手指的方向,看见一簇簇金色的头发,混杂着泥土,欲盖弥彰地浅伏在原本树根所在位置的正下方。

    和发丝掩映下,一点白的刺眼的人体肌肤。

    像是半埋在地里的金缨白萝卜。

    迟衍耸肩:“看来歌里唱的没错,他就长眠在此。”

    他们一齐扒开两侧的土块,将这棵死透的白萝卜整个挖了出来。

    但是,脖颈处断口整整齐齐,以下没有任何人体躯干,他们再徒手往下挖了几十厘米,深处的泥土越来越厚重,也并没有再找到任何残肢。

    埋在这树下的,只有一颗人头。

    且是一颗完全没有一丁点腐烂痕迹的人头。

    隔得太远,沈英岚望见两道人影背对着她半跪在地上,还以为这俩人在磨磨蹭蹭地休息,急得高喊:“干嘛呢?还不想办法过来?等天亮了老帕来喊上工,我们怎么向他解释这些羊?

    迟衍应了一声,然后转过身,他的手里捧着那颗还掺着泥土、灰头土脸的人头,向沈英岚高高举起,示意:“用这个解释呗。”

    沈英岚:“……哈?”

    在初晨的日光映照下,少年的皮肤白的发紫,透出细腻绵滑的光泽,像是刚刚产出的上好白瓷。

    他的眼睛紧紧闭着,表情恬静安宁,乍一看,还以为正在酣然入睡。

    ……如果不是缺少了颈部以下全部肢体的话。

    沈英岚傻了。

    这边,解昭睨了迟衍一眼:“徒手拿?你不害怕?”

    迟衍:“又不会突然睁眼,怕什么。”

    解昭幽幽地说:“……说不定呢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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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说一下...这文完结於2012年,因为年代太久远,所以里面很多东西现在都已经没有了。比如msn後来已经不能用了,我记得2014年我写弟弟的恋爱观察日记时,大家都已经用line。当时写的时候台湾还没通过同性婚姻法,根据我之前查的资料,是先去通过同婚法的国家结婚,回台湾再办领养手续。然後想看耽美的人可以点击离开了,当时创作这篇小说的初衷是想写潜藏在社会底下压抑的同性恋,所以基本上算是一篇现实向的小说吧。受是一个骗婚gay,他蓄意欺骗了女人结婚,婚後又出轨男大学生,基本上算是一个两头骗的状态吧,受对妻子是利用,一开始出轨男大学生的时候也不是真心的,不过我的本意不是想写一篇背德向的小说,我是想透过受这个负面的角色,来表达不管是什麽样性取向的人,都有不被这个世界视为"异常",去追求爱情的权利。其实我已经快十年没写文了,重新想提笔创作的时候发现圈子变了挺多的,有很多雷点,很多不可以去写去碰触的东西,比如写到同妻的作者是会被拉出来批斗的,一个作者如果在小说里写了不幸的女性,可能会被怀疑有厌女倾向。其实我不太理解为什麽会有人觉得作者厌女,作者写一篇小说,是要去构筑一个虚拟的世界,角色基本上是为了情节服务,那如果作者虐攻虐受,会有人怀疑作者厌男吗?不过我觉得现在是言论自由的时代,每个人都可以在网路上发表自己的看法,一篇小说发表出来,不可能都是喜欢它的人,一定会有负面批判的声音,但也会遇到跟这篇小说有共鸣,喜欢它的人,那我们就为了喜欢它的人而写作吧。最後再提醒一次,雷点已经写在上面给你们了,这篇小说就是这麽雷,不能接受就不要轻易点进来看,受是个烂人,攻也不是啥守身如玉的人,最倒楣的就是受老婆,不过我有尽力给了每个人属於他的最好的结局。然後如果是想寻求刺激点进这篇小说的话,可能也没法找到爽感,只能找到痛感,我很平均的虐着书里的每个人,攻受跟受老婆我一个也没放过。不过我觉得小说里写的东西,目前是有点过时了,台湾通过同婚法之後,社会风气好了很多,现在走在路上随处都可以看到手牵手的同性恋,我感觉挺好的,大家都可以在阳光底下相爱吧。记得之前我读书的时候,因为我念的是文组,班上有80几个女生,20几个男生,然後我们班有个gay,他其实长的不错,算小帅哥吧,人也挺温和的,我跟他还不错,会聊天,但因为他没有隐藏住自己的性向,我们班的男生,因此都在排挤他。那时我就深刻感受到这个世界的规则是由大多数人来决定的,如果你跟别人就是不一样,你会遭到很多的攻击。後来有一天我跟他下课一起搭公车,那时候车上没什麽人,最後一排坐了两个男人,这两个男人勾着手,一个人把头靠在另一个人的肩膀上,我看了看,就转头跟那个gay说,你看後面有两个男人搂在一起,他就淡淡回我一句,"那很正常"。我忽然觉得自己挺可耻的,自己是不是那种看似很开明,其实还是会用异样眼光去看待别人的人,如果很正常,根本不会多看一眼,也不会刻意去跟他说。不过这麽多年过去了,同婚法通过之後,确实社会风气好了很多,同性恋在台湾已经不再是一个被视为异常的存在,我觉得挺好的。感谢大家看完如此罗嗦的作品简介,同意骂小说,但不同意说作者有厌女倾向,作者三观有问题,我感觉我人很正常,谢谢大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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